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
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钱塘校区、南浔校区废弃自行车、电瓶车处置
2、项目内容
对位于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钱塘校区、南浔校区废弃自行车、电瓶车进行处置
和清运。钱塘校区:电瓶车75辆;自行车163辆。南浔校区:电瓶车1辆;自行车196辆。实际数量以现场清点为准。
3、采购人:浙江水利水电学院
4、采购项目编号:SYAB20251001
二、报名条件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报名商家与投标商家、合同主体、货款结算主体、履约主体必须
一致;
2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;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;
3、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,并做出承诺;
4、具有再生物质回收处置资质。
三、询价文件的领取:参照下文格式自制
询价文件组成:
(1)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2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3)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(授权人签字、加盖公章)参加询价的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;
(4)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,参加询价的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;
(5报价单(加盖公章)见附件;
(6)询价文件需密封,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,标明单位名称、联系方式、项目名称。
四、询价成交原则:1、符合采购要求的情况下,总报价最高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;2、本项目底价12190元,报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。
五、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款汇入指定账户,并在15个日历天内将标的物清理完毕。
户名:浙江水利水电学院,开户银行:建行秋涛支行,帐号:33001616635050005471。
六、其他
1、标的物不保证其具有原有用途,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,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。
2、标的物受让方提货时不得在现场进行分解,受让方提货时如造成现场设施损毁,则照价赔偿。
3、提货时的搬运、装卸、运输、吊装等一切事宜及所需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。
七、询价响应截止时间:
请于2025年10月27日11:00时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(密封袋加盖公章)送达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钱塘校区教学科研综合楼A209室
联系人:邱老师
电 话:0571—86929045
地 址: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583号
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安全保卫部
2025年10月21日
